新华社南京7月13日专电(记者邓华宁)记者从常州市房管局拆迁办获悉,从8月1日起,该市拆迁单位将执行更严格的拆迁规范,拆迁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才能上岗。对于违法拆迁或在拆迁过程中因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拆迁单位,将在招投标中被一票否决。
常州市拆迁办规定,从8月起,已取得拆迁上岗证的工作人员进入拆迁现场,将统一着装,统一配挂标有拆迁单位名称的胸牌和市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人员、项目经理上岗证,对拆迁人员的仪表仪容也将有严格要求。拆迁公司员工要经过市拆迁办的培训、考核、备案后才可从事拆迁工作。拆迁单位在招录员工时,对有前科及社会劣迹的,一般不应录用。
对于存在采取断电、断水、断气或暴力及变相暴力手段逼迫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违法拆除房屋的;因拆迁单位原因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等不良行为的拆迁单位,将在招投标中被一票否决。
拆迁管理部门将对各拆迁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整治、严肃查处不法行为,做到依法拆迁、和谐推进,使老百姓的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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