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

审计署:京沪高铁1.87亿资金被转移挪用

  审计署23日发布的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10年跟踪审计结果显示,个别施工单位及个人转移挪用公款和建设资金1.87亿元及其他相关问题,涉嫌违法违纪。

  1.87亿

  多个单位挪用公款

  审计公告通报:京沪高铁项目的个别施工单位及个人转移挪用公款和建设资金1.87亿元及其他相关问题,涉嫌违法违纪。审计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已将上述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有关部门正在立案彻查。

  铁道部所属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沪公司)是京沪高铁的项目建设单位,沿线各省市地方政府负责本省市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作价入股京沪公司。

  3.24亿

  16家单位开假发票

  审计发现,中铁一局、三局、四局、八局、十一局、十二局、十三局、十七局、十八局、十九局、二十四局和北京建工集团、中建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等16家施工单位在砂石料采购、设备租赁等业务中,使用虚开、冒名或伪造的发票1297张入账,金额合计3.24亿元。被查出问题后,京沪公司正在对上述虚假发票问题进行清查。

  50亿 招投标违规

  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工程土建及监理1标、京沪高铁咨询业务、南京南站应急工程土建及监理1标的招标中,中铁大桥局、中铁十三局、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中标单位均在招标前就分别进场工作,涉及合同金额44.46亿元。

  2009年6月,京沪公司在曲阜东、常州北等站房工程招标中,与名录内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签订站房装修装饰工程合同6份,排斥了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4.9亿元。

  5608万 未施工先结算

  审计公告披露,京沪公司对尚未实施的工程办理工程款结算,涉及金额5608.07万元。其中:济南黄河大桥堤坝加固主体工程至审计时尚未实施,京沪公司与中铁一局及有关单位就结算了全部工程款1230.66万元;上海封浜河河道改移工程2008年10月才开始施工,但京沪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在当年第一、二季度就结算了工程款4377.41万元。

  5558万

  履约保证金难追回

  审计发现,京沪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扣回物资供应合同履约保证金5558.74万元。2007年12月至2010年6月,京沪公司组织签订的363份甲供物资采购合同中,有13份存在乙方未按合同履约的现象。这些合同的平均履约率为22%,最低履约率仅0.8%。审计指出问题后,鉴于相关单位的履约保函已经失效或被京沪公司退回,上述资金已难以追回。

  晨报记者 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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