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日星期一

云南成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区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南成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地区之一。

  据了解,被列入国家首批低碳试点的还有广东省、辽宁省、湖北省、陕西省、天津市、重庆市以及深圳市、厦门市、南昌市、贵阳市、保定市、杭州市。

  国家发改委要求,试点地区要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国家发改委将与试点地区发改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定期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对于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将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示范。

  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的试点,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积累对不同地区和行业分类指导的工作经验,是推动落实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重要抓手。

  今年2月召开的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曾提出,云南要创建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和生态产业园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机制,抓好一批清洁能源示范县;制定云南低碳经济发展纲要,争取列为国家低碳经济试点省;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都市时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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