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陆璟) 今后广州市民的生活垃圾将有可能实行阶梯式收费,排放的垃圾越多,收费的标准也随之提高。近日,广州市城管委公布《广州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据悉,该《办法》拟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该《办法》即日起至9月5日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各区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据悉,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提出,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生活垃圾的产生。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公民应当增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合理消费,节约资源,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同时,各区应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和完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各区应按照城乡规划,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 收网点,积极推进再生资源网点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其他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及信息交流。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计量收费
此次,在《办法》中第九条提出,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终端阶梯式计量收费。广州市城管委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昨日表示,此条款是对家庭、单位排放的生活垃圾采取递进式收费, 超过一定的数量后,收费标准会增加。
“生活垃圾排放得越多,收费就越多。”该工作人员称,此条设置的目的是为了让减少垃圾排放,实现源头减量。不过,由于目前居民住宅楼大都是在每层楼放置垃圾桶,再统一进行处理,如何实行计量收费,尚是一个难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办法》目前处于征求意见当中,在收集意见后还要进行修订完善。
反馈意见途径:市城管委政策法规处
地址: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8楼。
邮编:510170
电话:81320241
传真:81076385
电子邮箱:wjh7890@tom.com。1分2分3分4分5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